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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比“碰瓷”更吓人更要命的”鬼探头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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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9-11 21:39:5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很多时候某些安全意识淡薄的行人会突然从前方路边或路口内闯出,令正常的车辆措手不及。非死即伤,这种突发情况被冠上了一个形象的名称——”鬼探头” 。”

“鬼探头”之所以可怕,完全是因为其毫无预兆地突然出现,司机遇上时往往到了避无可避的地步。“鬼探头”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景:





那么,我们在日常中,如何应对“鬼探头”呢?

先从行人说起,在行人过十字路口时,“东张西望”是必要的!

切勿做跨路障“高手”!危及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他人!

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!

接着看我们驾驶员,即使你是驾驶高手,遇上突然出现的“鬼探头”现象,也会无能为力。解决的办法,只能是提前做好应对准备,尽可能减少伤害程度。

当然,如果没有较低的行驶速度做前提,“备刹车”也很难显现效果。

虽然“鬼探头”难以根绝,但驾驶员依然要尽一切可能避让行人。因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(二):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

假如发生撞人事故,机动车驾驶员难逃其责:交警在实际定责时,出于保护弱势群体及人道主义考虑,也极少判定行人全责,机动车一方基本上要负次要责任。虽然机动车一方购买的交强险及商业险会赔付这部分责任赔偿,但还是会对车主造成不小的影响。因此,主动避让行人才是最可靠的做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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